導語:國際咖啡連鎖品牌星巴克近日對紐約一家大麻銷售公司Starbuds Flowers提出商標與版權侵權訴訟,指控其惡意模仿經典美人魚Logo,並利用品牌聲譽誤導消費者。本文深入解析雙方Logo設計異同、法律訴訟細節,以及星巴克如何維護品牌知識產權,幫助讀者瞭解商標侵權的常見手法與防範措施。
星巴克近日採取法律行動,向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指控一家名為Starbuds Flowers的大麻銷售公司,涉嫌惡意仿冒其經典的美人魚商標,並企圖藉此混淆消費者、獲取不正當商業利益。
根據訴狀內容,星巴克詳細比對了自身舊版Logo與Starbuds所使用的圖像,指出多處高度相似之處,包括圓形綠色外框、女性人魚頭戴皇冠與大波浪髮型、以及整體構圖比例等細節,認為Starbuds的標誌幾乎是基於星巴克舊版商標二次修改而成。
Starbuds Flowers主要在紐約市透過改裝流動卡車販售捲菸與大麻相關商品。該公司卡車外觀印有一個顯眼的圖案:一位頭戴皇冠、留著長髮的女性人魚,手持香煙並吐出煙圈,背景則襯以大麻葉,外圍則以綠色圓環包圍,環上標示公司名稱。

星巴克舊版Logo最早於1987年推出,並在1990年代初期廣為人知。該設計以黑白配色呈現,圖案中央為一位頭戴星星皇冠、擁有流動長髮的女性人魚,外圍以綠色圓環包圍,環上書有白色「Starbucks Coffee」字樣,左右配有對稱五角星裝飾,整體風格簡潔且極具辨識度。
在訴訟文件中,星巴克將兩者Logo並排展示,並清楚標示出每一個相似的設計元素,包括色彩配置、人魚姿態、皇冠與髮型、圓環結構與文字排版等,強調Starbuds的標誌明顯參考自星巴克舊版商標,具有高度混淆性。
除了Logo之外,星巴克還指控Starbuds將類似圖案應用於其銷售的實體商品,包括捲菸與大麻產品,進一步加深消費者的誤認可能。星巴克認為,此舉是蓄意利用其全球知名品牌的信譽,以謀取商業利益。
針對此侵權行為,星巴克向法院請求頒發禁制令,要求Starbuds立即停止使用該標誌、銷毀所有相關產品,並返還因侵權所獲取的利潤。此外,星巴克也尋求法律途徑永久封鎖該公司的侵權行為。
事實上,星巴克早於去年8月即向Starbuds及其負責人Terence Brandon發出首次停止侵權函,之後又於去年9月、今年1月及2月多次發送版權刪除通知,但均未獲回應。截至今年7月2日,Starbuds的流動卡車與官方網站仍持續運營,且商品上仍然可見爭議圖案。
此案再次凸顯品牌商標保護的重要性,也提醒業界與消費者在面對類似圖像時應提高警覺,辨識潛在的侵權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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