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7日

喜茶申請「喜茶咖啡」商標失敗!解析近似的法律門檻與品牌註冊風險

May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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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新式茶飲品牌喜茶於2019年大膽跨界推出「咖啡奶茶化」創新產品,並同步申請「喜茶咖啡」商標,卻因被認定與既有品牌近似且存在誤導可能,先後遭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及法院維持原判。本文深入剖析案件過程,說明商標註冊中「近似」與「欺騙性」的具體標準,幫助讀者瞭解品牌保護與知識產權的實務重點。

喜茶自2019年3月正式跨足咖啡市場,以「一直不止於茶」的品牌精神,將奶茶元素巧妙融入咖啡飲品,例如加入黑糖波波、奶凍、奧利奧碎與芝士奶蓋等配料,成功讓咖啡產品更具吸引力和話題性。此舉不僅打破傳統咖啡的單調印象,更以濃厚的「港式」包裝風格緊扣當時興起的國潮熱潮,吸引許多原本不喝咖啡的消費者嘗試。

隨著「喜茶咖啡」系列產品逐漸累積人氣,品牌為了在市場上穩固地位,開始積極進行商標註冊,計劃將品牌名稱與新產品線正式綁定。然而,當深圳美西西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即喜茶運營主體)在2019年6月13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註冊「喜茶咖啡」商標時,卻遭遇挫折,申請一直處於駁回覆審階段,至今未能通過。

喜茶申請「喜茶咖啡」商標失敗!解析近似的法律門檻與品牌註冊風險

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審核過程中指出,「喜茶咖啡」商標中的顯著識別部分「喜茶」,與一個已有註冊的引證商標「囍茶」在文字構成和含義上極為相近,容易構成消費者混淆。此外,「喜茶咖啡」指定的商品類別如「咖啡飲料、加奶咖啡飲料、可可飲料」,與引證商標所涵蓋的「茶飲料」等類別屬於類似商品。一旦兩者在市場上並存,極有可能導致消費者對產品來源產生誤認,因此決定駁回該商標的註冊申請。

面對官方駁回,喜茶並未輕言放棄。2020年11月,其關聯公司深圳美西西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商標局的駁回決定,並請求重新審核。訴訟中,喜茶方面主張「喜茶咖啡」商標用於指定商品時,不會造成公眾誤認,並補充提交了若干在先判決案例,以及部分第30類商品上已成功註冊且包含「咖啡」字樣的其他商標資料,試圖證明清白。

喜茶申請「喜茶咖啡」商標失敗!解析近似的法律門檻與品牌註冊風險

然而,北京法院於2022年5月26日做出的一審行政判決中,明確維持國家知識產權局的駁回決定。法院指出,根據《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若商標具有「欺騙性」,容易讓消費者對商品的質量、特點、產地等產生錯誤認識,即屬不得註冊的範疇。法院認定「喜茶咖啡」用於糖、麵包、布丁、含磨碎咖啡豆的巧克力片、可可飲料等商品時,確實可能導致消費者對商品特性或品質產生誤判,因此駁回申請的決定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進一步說明,原告(深圳美西西公司)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喜茶咖啡」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因此相關主張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不予採信。

喜茶申請「喜茶咖啡」商標失敗!解析近似的法律門檻與品牌註冊風險

此外,根據《商標法》第三十條,申請註冊的商標若與他人已在同一或類似商品上註冊或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近似,亦不得獲準註冊。法院審查後確認,「喜茶咖啡」商標的顯著識別部分「喜茶」,與引證商標一、二的漢字部分「囍茶」在視覺與認知上極為近似(參見圖三),極易使消費者混淆兩者的商品來源。而原告也未能提出充分證據,證明「喜茶咖啡」商標經過實際使用已具備足以區隔的顯著性,因此混淆風險依然存在。

綜合考量國家知識產權局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與審核程序上的合法性與正確性,法院最終依照《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九條,駁回深圳美西西公司的訴訟請求,維持原駁回決定。

喜茶申請「喜茶咖啡」商標失敗!解析近似的法律門檻與品牌註冊風險

此案不僅反映新式茶飲品牌在跨界經營時所面臨的商標註冊挑戰,也揭示了中國商標法中「近似」與「欺騙性」兩大關鍵門檻的實務應用。對於計劃拓展產品線或進軍新市場的品牌而言,理解這些法律細節至關重要,有助於提前規避風險,確保品牌資產的完整與合法保護。

喜茶申請「喜茶咖啡」商標失敗!解析近似的法律門檻與品牌註冊風險

總結來看,「喜茶咖啡」商標申請的失敗,並非單純的品牌命名問題,而是涉及商標近似判斷、商品類別區隔與消費者認知風險的綜合結果。對於從事咖啡或新式飲品行業的創業者與品牌經營者而言,這起案例提供了寶貴的參考,提醒大家在品牌建設初期,就應將知識產權策略納入整體規劃,以保障長期發展與市場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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