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消費者在瑞幸購買的半熟芝士蛋糕竟過期兩個半月,依《食品安全法》主張法定賠償1000元。從客服最初僅願補償咖啡券,到最終依法賠付,本文詳解事件經過、法律依據,並分享輕食類產品保鮮管理要點,助讀者避開食安風險。
近日一名消費者在瑞幸咖啡購買半熟芝士蛋糕時,發現產品已過期長達兩個半月。該消費者立即依據《食品安全法》向瑞幸提出1000元的法定賠償要求,但瑞幸客服起初僅願意提供十張咖啡券作為補償,後雖提高至300元加十張券,仍遭消費者拒絕。此事引發對瑞幸門店食品安全管理的廣泛討論。
據消費者回憶,9月21日在瑞幸點購一杯咖啡與一份半熟芝士,準備食用時發現蛋糕已過期。查看外包裝資訊,該蛋糕生產日期為2024年1月15日,保質期為6個月,而藍色標籤上標示的售賣日期為2024年9月21日,顯示該產品已過期兩個月。事實上,這款蛋糕早已超過合法銷售期限達兩個半月之久。
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條文,若商家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可要求退貨或賠償損失外,還可主張支付價款十倍或損失三倍的賠償金;若該賠償金額不足1000元,則按1000元計算。這名消費者正是依此法條提出合理賠償。
發現問題後,消費者迅速聯繫瑞幸客服反映情況,並援引法律條文主張1000元賠償。客服表示需向上級反饋,後續會有專員聯繫處理。次日,客服回電表示門店負責人已排查同類產品,但未發現其他過期食品,並提出以十張咖啡券作為補償方案。
對於此方案,消費者明確表示無法接受。她指出,即便過期一兩天或可理解,但過期兩個多月的產品仍繼續售賣,且門店未及時發現,反映出明顯的管理疏漏。在她的堅持下,客服後續將補償調整為300元加十張咖啡券,但她仍堅持依法索賠。

不少自稱瑞幸內部員工的網友在評論中指出,輕食類商品如半熟芝士屬於外購產品,通常配有兩種包裝:一為廠商原包裝,清楚標示生產日期與保質期;二為瑞幸內部藍色標籤,用於標示販售期限。這些商品到貨時多為冷凍狀態,員工需提前解凍,並透過單屏機列印效期(通常為2至3天內使用)。門店日常應嚴格執行「先進先出」原則,定期盤點庫存,一旦發現過期商品須立即下架廢棄,理論上不應出現過期銷售的情況。
然而,此事件中半熟芝士過期兩個多月仍未被發現並售出,顯示涉事門店並未落實上述基本管理措施,也反映出對食品安全的重視不足。有業界人士指出,作為知名連鎖品牌,瑞幸在員工培訓與品控標準上向來要求嚴格,尤其對過期食品採取零容忍態度,過往案例中,門店若售出過期食品,常導致「全員開除」或「閉店整改」等嚴肅處置。
此事件在社交平臺引發熱議後,瑞幸最終於隔天中午依《食品安全法》規定,向消費者支付法定賠償金額1000元,事件得以依法解決。此次事件不僅提醒消費者關注食品有效期限,也突顯依法維權的重要性。
對於喜愛在咖啡店購買輕食的消費者,建議購買前留意包裝上的生產與有效日期,並觀察產品外觀與氣味是否正常。若發現可疑情況,應即時向店員反映或透過官方管道提出申訴,保障自身權益。此外,門店也應加強員工訓練,落實「先進先出」及每日盤點制度,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The above content is compiled by CoffeeHunters, a coffee news website.